刘延生,男,1962年11月出生,汉族,河南修武人,大学学历,农学学士、公共管理硕士,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4年7月参加工作。
现任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、党组书记。
1980.09--1984.07 河南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
1984.07--1988.12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科员(其间:1987.10—1988.01中国经济法研究会首届地方法制干部进修班学习)
1988.12--1990.10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
1990.10--1996.09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(其间:1992.10--1994.10挂职任原阳县师寨乡党委副书记)
1996.09--2000.03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副主任
2000.03--2001.04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办公室主任
2001.04--2003.02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处长(其间:2001.02--2001.06在河南省委党校第28期中青班学习)
2003.02--2004.09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(副厅级)(其间:2003.04—2004.05在登封市大金店镇龙尾沟村驻村,任工作队总队长)
2004.09--2008.07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、机关党组成员(其间:2005.03—2007.07北京大学和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培养公共管理专业学习,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)
2008.07--2010.11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、机关党组成员,新疆阿克苏地委副书记
2010.11--2012.04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、机关党组成员
2012.04--2012.05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
2012.05--2017.01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主任、党组成员(其间:2012.09—2012.11在中央党校第59期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;2014.02—2015.04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第九督导组副组长)
2017.01--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、党组书记
河南省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。
